--> 宿迁市年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工程施工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年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公路交通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的宿迁市年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标段。招标范围:全市普通国省道桥梁日常维修(含应急维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伸缩缝维修,混凝土表观病害维修,裂缝封闭,桩基修复等。招标清单仅供参考,实际工作以业主单位下发工作单为准。 .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结束时间为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由发包人确定)。缺陷责任期:个月,缺陷责任期自某项工作维修完成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年月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公路桥梁养护项目。 ()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项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级及以上(注: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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