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迁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工程施工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工程概况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交公路〔〕号)的规定,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为探索普通国省道养护长效化模式,破解养护发展难题,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长寿命养护管理体系和养护决策机制,提升养护管理效能,有效推进养护行业提质升级,拟在、及实施长周期养护。 本次长周期养护路段公路等级均为一级。包含国道(双向+-+),里程.;省道(双向+-+),里程.;省道(双向+-+),里程.,总里程为.。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拟划分为个标段,即--标段。宿迁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双向+-+)、(双向+-+)及(双向+-+)的路面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实施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个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养护项目(不含日常养护和小修工程),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信誉要求: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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