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爱农贸综合体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爱农贸综合体项目以东审政投〔】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东方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公爱农贸综合体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公爱农贸综合体项目:
. 建设地点: 东方市天安乡
.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一栋五层综合驿站等相关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其中,一、二层主要建设农产品特产展区、民宿接待区等,建筑面积约㎡(含地下设备房面积约㎡);三至五层建筑面积共约㎡,为民宿区。
. 计划工期: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日历天。
.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招标控制价(元): .
.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
. 应用技术: 不应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公爱农贸综合体项目: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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