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0900202500114001001 |
标段名称: | 临沧市临翔区第三供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4-23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5-07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2(市本级)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93.60485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勘察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勘察工作,包含建设范围内实施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阶段补充勘察(如有),并提交通过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及审查合格证。同时,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项目建设实际需求,承担该项目进行期间调整及变更产生的勘察任务。勘察工作符合国家及相关地质勘察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资料,并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协调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 (2)设计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方案设计、云南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电子报盘系统数据的编制及云南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电子报盘系统录入上报工作.......直至获得项目规划批复及工程规划许可、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报批、修改等。配合招标人完成规划、设计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工作,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初步设计审批批复文件等服务工作,编制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等。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建设地点:临沧市临翔区。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详见招标文件) |
资质要求: | (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勘察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可证明其在本单位履职的证明文件;(2)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可证明其在本单位履职的证明文件。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内部财务会计报表(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 (2)近三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或查询截图(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 (3)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查询截图(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 3.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中,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其他要求:(1)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和《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 (2)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登录项目工作台,进入我的投标项目,从缴纳保证金阶段进入到确认保证金界面,切换到保证金-无失信记录,上传“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确认签名,保证金阶段显示变绿,缴纳保证金确认状态为“免缴纳”,即可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5-07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