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盖亮线新建信号灯及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以管委会〔〕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本级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盖亮线新建信号灯及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内容:盖亮线新建信号灯及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包含新建信号灯和视频监控等,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投资额:约万元。
注:控制价于开标前日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招标范围:新建信号灯及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资质等级: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能力:投标人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计算)。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财务要求”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公示专区”中已公示结束的企业财务信息。
..企业业绩: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项造价不低于本项目%的公路范围内(不含市政道路)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独立公路机电工程或包含公路机电工程的公路工程,单项合同含多处公路机电工程只视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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