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净月区伊通河支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债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净月区伊通河支流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净月区伊通河支流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规模:主要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
.招标控制价:.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项目相关的全部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计划工期:年月日-年月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绿化工程,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年月日至今任意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年月日至今任意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信誉要求:
()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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