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医共体总院等级创建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第十四师医共体总院等级创建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14004001250271) 已由 
  第十四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师发改发【2025】138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第十四师昆玉市
 
 
 
    3.工程规模:
  新建医技病房楼19225.37㎡、污物暂存和污水处理辅房200㎡、氧站 229.94㎡,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对昆玉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改造 3892.13 ㎡,福利院病区改造 2678.22 ㎡。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14004001250271001001 | 第十四师医共体总院等级创建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 新建医技病房楼19225.37㎡、污物暂存和污水处理辅房200㎡、氧站 229.94㎡,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对昆玉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改造 3892.13 ㎡,福利院病区改造 2678.22 ㎡。 | 517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相关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无安全、无质量事故和不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等情况的承诺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2022年1月1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会计报表,2025年1月份以后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4.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类似项目的工程,(提供的类似业绩同时具有单体建筑建筑面积达到10000㎡(含)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达到5000万元(含)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并提供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合同为证明材料时必须提供项目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和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不清晰、合同签署日期不清晰或缺页的视为无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 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 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 //jzsc. mohurd. 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6.项目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疆外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备注:以上人员证件均在有效期内,项目管理人员证书已过有效期的,应如实提供发证部门的有效证明或二维码扫描的电子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按证书无效处理。)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具备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本项目以上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专人专岗,不允许在本项目管理人员组成中兼任多个岗位;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如中标人配备人员不能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增加相关专业人员。 7.投标人参与本项目人员一年及以上连续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资料。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2025年04月26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5月02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网上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11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 电 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11时30分 
  
 
   
    
     
     
 
   
 
 
     2.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 370932033@qq.com), 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 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一 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 2.本项目采用网上评标。(注:招标文件需在公告时间内进行下载领取,超出 规定的领取时间,将无法下载领取,投标文件需在网上上传,请上传加密版投标文 件(格式为:BTTF)。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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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第十四师昆玉市览胜路
        | 
        地 址:
        |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团结东街35幢1单元21层67、68、69、7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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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刘勇
        | 
        联 系 人:
        | 
        周泽旭
        | |||||
| 
        电 话:
        | 
        17599438123
        | 
        电 话:
        | 
        159994908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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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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