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排水防涝工程-给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排水防涝工程-给水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新发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排水防涝工程-给水工程施工; .工程规模:为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排水防涝项目提供生产生活配套用水; .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设计图纸内容的全部施工; .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企业出具的无在建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或《个人参保证明》。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务要求:近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年月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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