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团场锅炉提标改造项目二期—121团、133团(东野镇、桃花镇、红光镇)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第八师团场锅炉提标改造项目二期-121团、133团(东野镇、桃花镇、红光镇)(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2250333)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师发改产业发〔2025〕220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招标人为
新疆天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121团、133团(东野镇、桃花镇、红光镇)
3.工程规模:
(1)对121团东野镇现状锅炉2×14MW+1×29MW及其配套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使其达到排放要求)。(2)对133团桃花镇现状锅炉1×14MW+1×29MW进行更新改造,并对锅炉配套的环保设备改造升级(使其达到排放要求)。(3)对133团红光镇现状锅炉3×14MW进行更新改造,并对锅炉配套的环保设备改造升级(使其达到排放要求)。(4)新建133团(桃花镇)空气源热泵耦合电锅炉房一座,装机容量为2×2.8MW电极锅炉及空气源热泵及其配套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8004002250333001001 | 第八师团场锅炉提标改造项目二期—121团、133团(东野镇、桃花镇、红光镇)监理 | 第八师团场锅炉提标改造项目二期—121团、133团(东野镇、桃花镇、红光镇)监理全部建设内容施工及安装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缺陷期责任内的保修工作等。 | 437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3.1资质等级及范围:(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2)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3.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2025年05月23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5月28日 20时00分
2.领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16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 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3)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16时00分
2.开标地点:
八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993-2015570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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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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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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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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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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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城区北三路东十路口肯斯瓦特监管局三楼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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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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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开发区东六路7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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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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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锐嘉、尤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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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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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艳玲、杨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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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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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993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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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579749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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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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