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2080;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已由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吴行审投资发202412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吴起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七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规模:主要包括:改造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森林警察大队迁移业务用房,公安指挥技术大楼,公安局廉政灶,公安局解剖室,周湾派出所、白豹派出所、五谷城派出所7处公安业务用房进行维修等。

2.2、建设地址:吴起县周湾、白豹、五谷城、陈蒿湾

2.3、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本项目概算总投资:671.39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并提供在本单位近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份(2022年至今,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新成立的公司除外);

3.3 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2024年,每年度一份,共份)(新成立的公司根据成立年限提供);

3.4信誉要求:申请人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6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5 5  26 日至2025 5  30 日(节假日不休息),使用CA锁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 6  6  14  30 分。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将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采用线上不见面模式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陕西》、《吴起县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标 人:吴起县公安局

   址:吴起县陈蒿湾

 系 人:赵志顺(接收异议联系人)

     1337955396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七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圣都花园C栋1单元102

      人:周飞

       话:13098286638

监督单位:吴起县政府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        话:0911-7616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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