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石河子总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第八师石河子总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2250342)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师发改投资发[2025]172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总场(北泉镇)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石河子总场辖区内部分小区
3.工程规模:
改造路面8663平方米、改造路灯35盏;改造给水管网730米;改造排水管网730米;改造供热管网总长2×735米;改造地下室水平给水横管470米、供热横管总长2×465米;改造室内入户排水管网210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8004002250342001001 | 第八师石河子总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 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涉及的所有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二次深化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负责协助办理本项目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缺陷修复、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设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建筑、结构、安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施工全过至质量保修阶段的各项设计服务等;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批)合格的要求;协助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关于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设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3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设备安装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有)和施工图预算为准。 4采购: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满足项目要求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5 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办理完善自身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以外,还应当积极协助招标人办理完善该项目建设实施所涉及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手续。 6投标人需负责整个项目全过程相关资料的移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资料,竣工资料。并按照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 7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如有)等相关内容。 | 18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3.2.1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B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2.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动力专业),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动力专业)或高级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建以及未竣工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3.3 经验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设计或施工或EPC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或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业绩均可。 3.4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 3.7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2025年05月24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5月29日 10时00分
2.领取方式:
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八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住建局 0993-2015570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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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总场(北泉镇)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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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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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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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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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河子北泉镇大连西路6号北泉科创大厦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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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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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科教路26号城投集团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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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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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丽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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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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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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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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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974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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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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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993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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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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