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依木扎旅游景区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依木扎旅游景区提升改造项目已由第九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师市发改发〔2024〕367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一六五团文体广电旅游和群团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师市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巴依木扎旅游景区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改造游客服务中心 2200平方米、管理用房200平方米、游客驿站700平方米、观景台1875平方米、旅游厕所300平方米:新建老水磨体验馆501.6平方米、电缆16千米、停车场800平方米,完善景区道路9.9千米、停车场12000平方米等。建设智慧管理设施、服务平台及其他配套设施。

2.1.1建设地点:第九师165团

2.1.2总计划工期:473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507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1030日;(具体以合同约定工期为准)

2.1.3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3.2.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项目经理:项目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员工)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3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以上其他人员均不得同时兼任其它项目任何职务。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3.4.1施工业绩:近年(自2022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工程EPC项目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EPC项目施工业绩)。

3.4.2设计业绩:年(自2022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市政工程EPC项目设计业绩和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EPC设计业绩)。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6.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对承包商的资格要求。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6.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7信誉要求:

3.7.1企业近三年内(自2022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3.7.2企业近三年内(自2022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3.7.3企业近三年内(自2022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3.7.4企业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截图)。

3.8申请人在中标后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

3.9其他说明:

3.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2025052500:00:00至2025053023:59:59

    4.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请各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60411时00分

5.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分中心(第九师绿翔大厦2层)。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形式,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1. 投标须知

    :申请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1. 本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一六五团文体广电旅游和群团中心

    地址:第九师一六五团文体广电旅游和群团中心

    联系人:闫安

    联系方式:1320901121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138号聚天大厦7楼

    联系人:戚娟、张芯瑜、周锐

联系方式:1739769666015099096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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