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养护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养护项目(.-.)已由/以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养护资金+市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管理范围 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管养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管理维护目标 技术状况质量指数达到以上,标志标线完好率%以上,标志信息准确率%以上,问题处置率%以上。(参照《公路养护技术标准》(-)及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印发的《年度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管理维护工作手册》) .、管理维护内容 为修复或恢复标志标线、护栏、助航标识、桥梁防落网及防眩板等交安设施周期性损坏、功能性丧失而开展的日常养护、修复性养护、专项养护、应急养护等管理维护工程。专项养护类是指为消除安全隐患或按上级要求针对交安设施开展的专项整改提升工程;修复性养护类是指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直接下达指令的标志标线等交安设施周期性更新改造工程;日常养护类是指日常巡查管理过程中发现交安设施存在缺陷,按时效实施维修改造的工程;应急养护类是指对遇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交安设施损坏或丧失功能的按时效维护修复的工程。 .、维护时效要求 直接影响安全或功能丧失的维护(控制)响应时间不得超过分钟,物理状态或一般功能缺陷维护响应时间小时,轻微物理或功能缺陷维护响应时间个工作日。 .、维护周期:年月日~年月日,个月。 缺陷责任期:修复性养护类、专项养护类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年,日常养护类、应急养护类无缺陷责任期。 .、质量要求: ()修复性养护类、专项养护类: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日常养护类、应急养护类:达到公路养护相关技术规范所要求的养护标准及省中心、市中心、各县(市、区)分中心考核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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