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日县吉迈镇寄宿制藏文小学消防改造项目询比公告

本招标项目达日县吉迈镇寄宿制藏文小学消防改造项目由果洛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达日县吉迈镇寄宿制藏文小学,建设资金来源为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青海省达日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询比招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达日县吉迈镇寄宿制藏文小学消防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青海维誉询比(工程)2025-028

1.3招标人:青海省达日县教育局

1.4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维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项目控制价:¥3661761.26元(大写:叁佰陆拾陆万壹仟柒佰陆拾壹元贰角陆分)

1.7招标项目概括:针对达日县吉迈镇寄宿制藏文小学改造7栋单体建筑、改造面积约15173平方米,消防水系统改造、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改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及室外消防栓、消防管网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达日县吉迈镇寄宿制藏文小学消防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达日县吉迈镇寄宿制藏文小学

2.2招标范围:针对达日县吉迈镇寄宿制藏文小学改造7栋单体建筑、改造面积约15173平方米,消防水系统改造、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改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及室外消防栓、消防管网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2)业绩要求:/

(3)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首页截屏及询比公告发布后下载的信用报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其他要求:省外企业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6)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自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商业街9号楼(美豪酒店)7B层A10室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4.2网上获取标书的投标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wyztb@163.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收款单位:青海维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号码:280600030920032104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东支行

5.询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商业街9号楼(美豪酒店)7B层A10室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询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8.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金额为按合同约定执行,执行参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商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达日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维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果洛州达日县建设路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广场9号楼(美豪酒店)7B层A10室

联系人:达娃先生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109721367

联系方式:0971-3872050


邮箱:qhwyztb@163.com

2025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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