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师白杨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五批次(三标段:配套管网工程—北十一、北七、西一、中一、中二、东二路)EPC总承包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九师白杨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已由第九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3〕33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九师白杨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五批次(三标段:配套管网工程—北十一、北七、西一、中一、中二、东二路)EPC总承包(资格预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给水工程
新建给水管及附属设施,管径DN200—DN700,总长9900m,管沟内采用涂塑钢管,直埋段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
排水工程
新建排水管及附属设施,管径DN300-DN400,总长6670m,DN300-DN400管材为HDPE双壁波纹管。
雨水工程
新建雨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管径DN200-DN600,总长6760m,管材为钢筋混凝土管。
再生水工程
新建再生水管及附属设施,管径DN150-DN300,总长11350m,管材为涂塑钢管及PE100管,新建再生水泵房一座,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供热工程
新建供热一次管网总长度4153x2m,供热二次管网总长度3321x2m,管道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工作管管径为DN200-800,管道公称直径DN≥250mm,采用螺旋缝钢管,材质为Q235-B;公称直径DN≤200mm,采用无缝钢管,材质为20号钢。新建换热站7座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电力通信工程
新建电力排管沟2540米,及10kV电力、环网柜等配套设施,其中东二路敷设9根电力排管,北七路敷设12根电力排管。
新建通信路由4230米及其配套设施等,其中东二路、北七路通信路由敷设于管沟内;北十一路为新建通信排管沟,敷设12根通信七孔管。
燃气工程
①燃气管网:新建中压天然气管道全长4880m,管材采用PE100SDR11系列(GB/T15558.2-2023)聚乙烯燃气管道,管道设计压力0.4MPa,输送介质为天然气,设计温度为常温,压力管道类别为GB类,级别为GB1。管道全线采用直埋方式敷设,管顶以上覆土≥1.6m,局部穿越道路时增设保护套管,采用焊接钢管,在穿越渠道时,燃气管道套管距渠底最低处1.6米下敷设。
②管道附属建构筑物:主线控制井:本工程根据运营要求及相关规范,在北十一路设置2座De250主控制阀井(双放散),设置4座支线控制阀井;在北七路设置2座De250主控制阀井(双放散),设置6座支线控制阀井;在西一路设置2座De160主控制阀井(双放散),设置6座支线控制阀井;在东二路设置2座De160主控制阀井(双放散),设置6座支线控制阀井,共设置30座控制阀井。燃气控制阀井,采用双放散式控制阀井,阀门井砌体采用C35高抗硫混凝土预制圆形井体,井盖采用铸铁井盖。管道标志桩:本工程燃气管道每隔30米设置一个标志桩,特殊地段如拐点、穿越渠、支线处等特殊位置设置拐角桩或标示桩。
构筑物工程
新建管沟1900米。本次设计采用钢筋砼综合管沟,覆土厚度1.0m,管沟内设置了给水、再生水、弱电及通信管线。供水、再生水上部预留足够空间,为管线安装、接出、后期扩容提供空间。本次为道路下过水需求设置涵洞。
2.1.1建设地点:第九师白杨市
2.1.2总承包计划工期:总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8月13日;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管网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施工等全部工作,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具体以合同约定工期为准)
2.1.3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以交钥匙的方式完成本标段EPC总承包涉及的所有内容。包含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含施工图编制、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管网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施工,现场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含竣工验收)、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招标文件、项目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招标答疑文件的全部工作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专业乙级、(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证书;
④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证书;
3.2.2施工资质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证书;
③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证书;
3.3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项目经理:项目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员工)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自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曾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且能证明是项目经理的业绩方为有效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工程EPC项目施工业绩。)
3.3.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3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5.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对承包商的资格要求。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5.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须提供信誉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7申请人在中标后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
3.8其他说明:
3.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2025年06月13日00:00:00至2025年06月19日23:59:59
4.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请各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23日11时00分。
5.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分中心(第九师绿翔大厦2层)。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形式,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投标须知
注:申请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本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第九师绿翔大厦15层
联系人:赵强强
联系方式:1841984019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138号聚天大厦7楼
联系人:靳星宇、张芯瑜、周锐、戚娟
联系方式:16609931025、15099096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