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江港龙门港区镇江高新港务有限公司堆场改建工程施工(二次招标)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江港龙门港区镇江高新港务有限公司堆场改建工程已由镇江高新区科技发展局以镇高新发备()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江高新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镇江高新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镇江港龙门港区高新港务有限公司现有个万吨级码头,主要运输货种为矿石,码头上有台型门座式起重机,码头总长度,宽度。计船型为万吨级散货船,当前码头主要停靠船舶为万吨级江船。 本工程堆场结构修复区域包括号堆场和号堆场,堆场总面积约,道路黑化总面积约,堆场南侧新建防风抑尘网总长度约为,号堆场北侧建设清水池座,新建洗车台处,库及附属用房修缮改造,以及相关配套的给排水、电气改造等工程。 . 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镇江港龙门港区镇江高新港务有限公司堆场改建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陆域工程、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港区道路,供电及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控制,生产及辅助建筑物,采暖、通风、动力、绿化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与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 . 工期要求: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个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资质要求: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信息为准)。 ②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信息为准)。 ③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信息为准)。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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