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施工一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1379;
子长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监理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1385;
子长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施工二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1382;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子长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已由子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子审服发〔2025〕批字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资金来源为申请2024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招标人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赛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子长市安定镇、栾家坪街道
2.2工程规模:项目设置标志牌47个;新建隔离防护网9336m,道路防撞栏10478m;安装云视频监控系统1套,包含26个监控点;建设事故应急导流渠6000m和应急池20座;垃圾清运500m3,放置成品垃圾箱;在保护区进行植被生态恢复和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修复总面积65794m2。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项目总投资:3630.85万元
2.6标段划分:施工二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界桩6个、界标13块、交通警示牌12块、宣传牌16块个、新建隔离防护网9336m,道路防撞栏10478m、26个监控点、事故应急导流渠6000m和应急池20座、垃圾清理运输500m3,4座成品垃圾箱。
施工二标段:植被生态恢复和建设生态缓冲带73283㎡。
监理标段:对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申请人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申请单位只能对本项目其中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25 年 06 月 19 日至 2025 年 06 月 23 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 07 月 02 日 15 时 00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资格预审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
联 系 人:魏亚梅(接收异议联系人)
电 话:13310916980
招标代理单位:赛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海璟国际第2幢2单元9层20901室
联 系 人:徐慧艳
电 话:19991782000
监 督 单 位:子长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