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南郊城乡结合部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林市南郊城乡结合部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榆政发改审发〔2025〕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林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崔家畔、尤家湾、南川村、刘家坬、校场东路;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涉及范围为 210 国道以西、金沙路以南、上郡路以东、榆溪大 道(规划)以北的以下 6 个区域。崔家畔、尤家湾后湾该区域内设计给水管道总长度约3977 米,其中:Ф 110 PE100 给水管约 436 米,Ф63 PE100 给水管约 2989 米, Ф32PE100 给水管约 552 米。刘家坬三组该区域内设计给水管道总长度约 3578米,其中:Φ63PE100 给水管约 661 米,Φ 32 PE100 给水管约2917 米,更换水表设施约 177套。刘家坬四组该区域内设计给水管道总长度约 4137 米,其中: Φ200PE100 给水管道约 239 米,Φ 160 PE100 给水管道约 397 米、 Φ 110 PE100 给水管道约 10 米、Φ63PE100给水管道约 705 米、Φ 32 PE100 给水管道约 2786米,更换水表设施约140套。南川村、尤家湾前湾该区域内设计给水管道总长度约4261米,其中:Ф 110 PE100给水管约1255米, Ф63 PE100 给水管约 2189 米, Ф32PE100 给水管约817米。尤家湾福佑路该区域内设计给水管道总长度约 1470 米,其中:Ф 110PE100 给水管约 716米,Ф63 PE100 给水管约 518 米,Ф2 PE100 给水管约 236 米。校场东路(下穿 210 国道过境线段)给水管道(顶管施工),为解决青云镇片区用水问题,市政给水管道从校场东路西侧平交口处起下穿 210 国道过境线后向东侧片区供水。为减少对 210 国道过境线行车交通的影响,该段给水管下穿采用非开挖技术施工工艺。
2.3 项目投资总额:2043.95 万元(其中:榆林市南郊城乡结合部供水管网改造工程N1标段,本次招标工程限价为10400316.33元、榆林市南郊城乡结合部供水管网改造工程N2标段,本次招标工程限价为5208989.42元);
2.4 计划工期:N1 标段:计划工期 :90日历天;N2标段: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 1:标段名称:榆林市南郊城乡结合部供水管网改造工程N1标段;标段编号: E6108003536c02036002001;标段类型:施工;标段 2:标段名称:榆林市南郊城乡结合部供水管网改造工程N2标段;标段编号:E6108003536c02036002002;标段类型: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 1:主要建设内容为崔家畔、尤家湾后湾、南川村、尤家湾前湾、尤家湾福佑路给水管道改造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及范围。
标段 2:主要建设内容为刘家坬三组、刘家坬四组、校场东路(下穿210国道过境线段)给水管道改造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及范围。
2.7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榆林市南郊城乡结合部供水管网改造工程N1标段;榆林市南郊城乡结合部供水管网改造工程N2标段;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每个投标企业只能在本次招标项目的二个标段中选择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若选择二个标段进行投标,则否决该企业所有标段的投标);
3.4投标人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
3.4.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2023-2024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4投标人相关信息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录入并可查询。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http://wenshu.court.gov.cn/)。
3.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06-26 09:30:00起至2025-07-01 09:30:00从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http://111.20.184.141:8888/ylggzy/gdebs-login-web/login_index)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7-16 09:30:00,地点为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招投标人须在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http://111.20.184.141:8888/ylggzy/gdebs-login-web/login_index)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http://111.20.184.141:8888/ylggzy/gdebs-login-web/login_index)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8.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YL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8.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YL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格式)。
8.4该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8.5标段名称:榆林市南郊城乡结合部供水管网改造工程N1标段;榆林市南郊城乡结合部供水管网改造工程N2标段;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方式:暗标评审。
8.6提起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内容存在异议,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起异议,联系人高治博13992221996,马珍0912-3511189。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0.联系方式(同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榆林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渊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榆林市航宇路建委大楼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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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榆林市高新区北东环路绿园小区西三排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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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高治博 | 联系人: | 马珍 |
电话: | 13992221996 | 电话: | 0912-3511189 |
邮编: | 719000 | 邮编: | 71900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航宇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032259018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