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市海景湾国际大酒店改造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项目编号:-)的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茂名市海景湾国际大酒店改造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项目编号:-)作如下修改与澄清: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由原来:“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工程勘察...规范检查。”修改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工程勘察...规范检查。”招标文件同一事项对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类似业绩”由原来:“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时间为准。”修改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设计单位)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时间为准。”招标文件同一事项对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企业信誉”由原来:“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认证证书。”修改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任意单位)具有有效的...认证证书。”招标文件同一事项对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企业荣誉”由原来:“自年月日...日期为准。”修改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设计单位)自年月日...日期为准。”招标文件同一事项对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凡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本澄清公告,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广东好心沉香大酒店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关于茂名市海景湾国际大酒店改造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项目编号:-)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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