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第一养护院项目正式用电配电工程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贺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出具的《贺州市第一养护院项目建议书备案证明》、广西壮族自治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贺州市第一养护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外资〔〕 号)、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贺州市第一养护院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社会〔) 号、项目代码:----(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贺州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万元 .% 私有资金 .万元 .%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万元 .% 境外私人投资 .万元 .% 财政资金 .万元 .% 其他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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