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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年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沭阳县年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江苏省交运输厅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全额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沭阳县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护栏等交安设施日常维护管养及更新改造等,具体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
.工期: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年。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年月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或一级及以上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或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或养护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项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级及以上(注: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经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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