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毓文中学(高中)分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毓文中学(高中)分校建设项目已由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市发改社会审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市级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市级财政预算资金.%,招标人为吉林毓文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共建设栋建筑物,其中:教学楼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学生教职工餐厅、综合训练馆栋,建筑面积平方米;艺术中心栋,建筑面积平方米;综合楼栋(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看台座,建筑面积平方米;门卫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操场、道路、绿化及消防等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建设地点:吉林市丰满区新城大路与松高街交汇处。
.设计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
.招标控制价:.万元,不接受超过此价格的投标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资质(公用管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投标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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