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吉林银行长春分行综合楼提升工程施工单位选聘已在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吉林银行长春分行综合楼提升工程施工单位选聘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吉林银行长春分行综合楼提升工程施工单位选聘;
.建设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号;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包含且不限于室内外装饰、玻璃幕墙更换、结构补强、院落及围墙修缮、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取得开工许可证后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吉林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且无在建工程。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年月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年月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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