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青海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青海某医院的委托,对花园改造工程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花园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青海明信竞谈(工程)2025-073号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控制价:贰拾叁万伍仟柒佰贰拾伍元零柒分(小写:235725.07元)。

3、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4、工期:60天(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5、标段划分: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供承诺函)。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4、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并符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的通知》(青建工〔2021〕240号)要求。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近三年(2022-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报告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扫描,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扫描件应清晰可辨。

7、信誉要求:

(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2)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8、注册截图:投标人在开标前须通过网站:plap.mil.cn(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

9、纳税证明: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社保证明: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供应商均可以参与后续评审。

六、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方式:

(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07月24日(09: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获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注:需网上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在邮件中标明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四)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缴费方式:电汇,电汇形式缴纳时请在交易用途栏注明用途及项目编号,获取谈判文件的同时须出示缴纳购买谈判文件费用的银行电汇凭证。

代理机构开户行:青海银行黄河路支行(行号:313851002101)

收款人:青海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02201000350581

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四)凡通过报名申请的供应商,缴费成功后,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将谈判文件发送至潜在报价供应商。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号09时30分

递交地点:青海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2号),逾期不予受理。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5年07月28号09时30分

谈判地点:青海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2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青海省项目信息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响应保证金(见附件)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金额:小写: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82010000000735930

开户名称:青海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交纳时间: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

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汇(转)入规定的账户。

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海某医院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9897216833

监督部门:青海某医院纪委

电话:0971-3573391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2号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0971-6310777

邮箱:qhmxgs@163.com

202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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