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物资采购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第七师胡杨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物资采购项目(一标段)(招标项目编号: E6607004006250517) 已由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改革委师市发改发【2025】156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改革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第七师胡杨河市胡杨河经开区
  3.工程规模: 项目主要为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根据不同类型分为救援类物资、救火类物资、抗震类物资、救灾类物资、执勤战备类物资等物资共146项。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07004006250517001001 第七师胡杨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物资采购项目(一标段) 项目用地面积 19979.9 平方米(29.97 亩),目前已建成物资储备库一栋、货棚一栋、办公室一栋并已通过验收;本次项目主要为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根据不同类型分为救援类物资、救火类物资、抗震类物资、救灾类物资、执勤战备类物资、FKWW类物资共 146项。 2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1.资格条件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制造或销售能力。 2.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制作、供货、安装、施工、调试、维护等能 力。 3.财务要求:提供(2021 年度-2023 年度或 2022 年度-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状况良 好。注:新成立的公司按注册年份提供,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新公司可以提供银行开具 的资信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 结果为准。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2025年08月03日 00时00分2025年08月08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 1.领取时间:2025 年 8 月 3 日 00:00:00 至 2025 年 8 月 8 日 23:59:00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8 月 25 日 11: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 格式)通过兵团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第七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1.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 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 件及原件,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及时完善主体诚信库中企业信息及扫描件(项目经理、 人员、资质、业绩、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提交并审核通过。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 件及主体诚信库中已通过的企业信息为准。 3.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 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 格式)应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 上传完成。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 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 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 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 锁”在规定的时 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 8 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 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 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 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5.远程 开 标 前 , 投 标 人 务 必 在 兵 团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 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6.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改革委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改革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胡杨河锦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联 系 人:
朱林峰
联 系 人:
宋俊宏
电 话:
0992-6687688
电 话:
1519995014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