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第一中学校舍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第一中学校舍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蛟发改字()号、蛟发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蛟河市第一中学,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改造学生宿舍平方米、科技楼实验室平方米新建阅览室一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同时建设配套附属设施。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蛟河市第一中学院内;
.、计划工期:年月日—年月日(共计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控制价:.万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注:按照《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吉建规〔〕号要求,被更换的施工项目投标人(含入吉建筑业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年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否则废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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