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供水管理漏水治理项目-一标段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供水管理漏水治理项目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关于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供水管理漏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经经科审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由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解决。现对该项目一标段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供水管理漏水治理项目-一标段监理。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监理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等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监理服务周期:与建设工程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需通过备案审核。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及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
.监理团队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且监理团队人员需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
.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年月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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