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珲春市哈达门乡河北村天然优质饮用水生产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珲春市哈达门乡河北村天然优质饮用水生产项目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局会以珲发改审批[]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珲春市哈达门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其中申请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剩余资金由地方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年珲春市哈达门乡河北村天然优质饮用水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珲春市哈达门乡河北村; .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建设厂房一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员工消毒处理间、生产车间、水质净化系统、灌装设备、废水处理系统、食品级生物实验室等;建设仓库一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原辅材料库、成品库、机修车间等;购置相关生产线条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厂区道路及停车场平方米,平整场地.平方米; .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计划工期:年月日-年月日;共日历天;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标段划分: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年-年)财务审计报告,年月日-年月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年月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月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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