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一期建设项目-锅炉房、换热站材料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石河子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一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6250613) 已由
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师发改投资发【2025】180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招标人为
石河子市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石河子市高新区
3.项目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为89698.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79506.25平方米,地下建筑10191.86平方米,包括:教学实训楼39503.9平方米,综合教学楼19325.59平方米,食堂6624.41平方米,男生宿舍7093.77平方米,女生宿舍15487.65平方米,设备用房1138.47平方米,门卫室524.32平方米,400米标准运动场地,及附属配套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6250613001001 石河子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一期建设项目-锅炉房、换热站材料设备采购,【标段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89698.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79506.25平方米,地下建筑10191.86平方米,包括:教学实训楼39503.9平方米,综合教学楼19325.59平方米,食堂6624.41平方米,男生宿舍7093.77平方米,女生宿舍15487.65平方米,设备用房1138.47平方米,门卫室524.32平方米,400米标准运动场地,及附属配套设施。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6608004006250613001001 | 石河子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一期建设项目-锅炉房、换热站材料设备采购 | 石河子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一期建设项目-锅炉房、换热站材料设备采购的所有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 2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具有生产、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 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 级及以上))》;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 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 级及以上)》且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合法有效授权;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最近连续三年(“最近连续三年”是指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册时间不满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注册时间起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册时间不满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制造商或经销商业绩均可(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下发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9月24日 00时00分
2.领取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16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16时00分
2.开标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第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93-2015570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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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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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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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德利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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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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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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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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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城区29小区124栋B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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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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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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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刘支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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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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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3-2623181
|
电 话:
|
1939033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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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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