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电动牵引车设备性租赁项目(Ⅰ期)【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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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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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电动牵引车设备性租赁项目(Ⅰ期)
标段(包)名称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电动牵引车设备性租赁项目(Ⅰ期)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码头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是台全新低速偏置驾驶室集装箱电动牵引车租赁服务,电动牵引车应满足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场内生产使用需求,由出租方委托特检院检测,并取得委托检验报告。租赁期内,出租方承担电动牵引车维修、保养所需的维修耗材及维修人工费用。车辆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轮胎消耗(不含轮胎更换人工费用)、电费及充电设施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应满足承租方对于车辆的出勤使用要求,出租方需在车辆租赁期间派驻专业的技术人员队伍长期驻港负责上述工作。 投标人需在车辆租赁期内,第年起,每满一年,须对所有车辆所使用的动力电池能量进行衰减检测,当电池组性能衰减≥电池组初始电量%时,须对该车辆进行整体电池组更换,租赁期前年内,即使衰减率未达到前述约定,也必须至少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电池组整体免费更换,所更换的电池组容量规格品牌应优于或等于车辆租赁开始时的电池配置。 具体要求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书。
招标内容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是台全新低速偏置驾驶室集装箱电动牵引车租赁服务,电动牵引车应满足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场内生产使用需求,由出租方委托特检院检测,并取得委托检验报告。租赁期内,出租方承担电动牵引车维修、保养所需的维修耗材及维修人工费用。车辆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轮胎消耗(不含轮胎更换人工费用)、电费及充电设施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应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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