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师双河市10万平米智能温室设施农业项目-温室结构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第五师双河市10万平米智能温室设施农业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5004006250634) 已由 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五师发改备〔2025〕11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招标人为 新疆双河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第五师89团16连
  3.项目工程规模: 新建双层充气薄膜半封闭智能温室,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配套建设附属用房、水肥一体化车间、配电室、保鲜库及室外给水、排水、供电、供热、砂石道路、能源设施用房等基础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5004006250634001001 第五师双河市10万平米智能温室设施农业项目-温室结构材料采购,【标段工程规模】:购置安装第五师双河市10万平米智能温室设施农业相关设备及主要材料采购等。包含所有设备的供货、运输、运输保险、税费、保管、装卸、安装、调试、检验、交付完成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05004006250634001001 第五师双河市10万平米智能温室设施农业项目-温室结构材料采购 第五师双河市10万平米智能温室设施农业相关设备及主要材料采购等。 12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1、资质等级及范围:1.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1.2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持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1.3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原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和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财务要求: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等)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前6个月),成立时间不足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信誉要求:企业在3年内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一个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材料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5) 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2025年09月27日 00时00分2025年10月11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 投标单位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注册成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bt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五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农业农村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双河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第五师双河市建设大厦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138号聚天大厦7楼
联 系 人:
张素荣
联 系 人:
戚娟
电 话:
13809996832
电 话:
1570909131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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