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水电城北区阳光丽景充电站项目(EPC)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水电城北区阳光丽景充电站项目(EPC)(采购项目名称)QHSY-2025GCZB-039(项目编号)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水电城北区阳光丽景充电站项目(EPC)

1.2采购人:青海海维配售电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尚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预算额度:1464400.00元(设计费:37000.00元  工程费:1427400.00元)

1.6项目最高限价:1464400.00元(设计费:37000.00元  工程费:1427400.00元)

1.7资金来源为:    \     

1.8工期:40日历天

1.9采购项目概括:箱式变压器 800kVA 2台(变压器为干式变压器),250A快充终端26台、扶光800kW分体式直流充电功率柜2台、过路顶管及高低压电缆采购及安装等(含市政、供电公司所有手续费)及所有设备土建基础及设计

1.10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建设范围及相关要求

2.1建设范围:青海水电城北区阳光丽景充电站项目设计、施工               

2.2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2.3 工程期限:4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电力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须提供2024年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10 天内);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资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5)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省外企业需提供报名有效期内的进青备案登记(设计、施工单位皆需提供)。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

3.3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需为施工企业);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8)拟派项目经理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年10月 14日至 2025 年10 月16 日,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尚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167号1号楼6层10610室)购买采购文件。

4.2在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报名。

注:供应商网上报名购买询比采购文件的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获取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获取询比文件地点:青海尚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167号1号楼6层10610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施老师 

电子邮箱:qhsyxm@126.com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0月20日09 时 30 分,地点为 青海尚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167号1号楼6层10610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采购人:青海海维配售电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尚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167号

1号楼6层10610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施老师

电     话:0971-6136463

电  话:0971-8823860

电 子 信 箱: /

电 子 信 箱: qhsyxm@126.com

开 户 银 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


收  款  人:青海尚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

账  号:2806046809100056802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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