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公安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公安分局视频监控

综合应用管理平台升级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宁市公安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公安分局委托,拟对“西宁市公安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公安分局视频监控综合应用管理平台升级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此次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公安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公安分局视频监控综合应用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1.2 采购人:西宁市公安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公安分局。 

1.3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预算金额:370000.00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视频监控综合应用管理平台升级;具体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2.2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2.3 交货地点:西宁市公安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公安分局。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3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扫描后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邮箱地址:qhyfgcxmglyxgs@163.com。

4.2获取文件方式:邮箱购买。

4.3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15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6号5号楼2单元2294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 购 人:西宁市公安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公安分局

地    址:西宁市公安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公安分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971-8019110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晁女士

联 系 电 话:0971-5362418

联 系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6号5号楼2单元2294室

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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