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园教学楼修缮工程施工总承包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园教学楼修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其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日历天内有效。该项目在公示期间收到相关异议、投诉,影响本项目的定标工作。该项目投诉目前正在处理中,预计在原投标有效期内无法完成后续相关工作,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经我单位研究决定: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签订之日。 请各投标人接到本通知后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作出选择: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文件失效。 各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以前以书面形式(格式详见附件)予以确认,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回复到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指定接受邮箱(@.)。联系人:刘工;电话:-。 对于在年月日时分以后回复(以收到确认函时间为准)或不予回复的,招标人将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由此产生的不便,请各投标单位谅解。 华南师范大学 年月日 附件: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延迟投标有效期的通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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