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东辽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辽源市农业农村局以辽农函()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东辽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东辽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肥划分为九个标段,其中四、五、九标段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主要内容 建设地点 标段编号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东辽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肥四标段 有机肥 金州乡(新英村、崇仁村) ---- . 东辽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肥五标段 有机肥 金州乡(双福村、新华村) ---- . 东辽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肥九标段 有机肥 建安镇(安仁村、安山村、安义村、大湾村、东壁村、革新村、桦川村、金波村、景福村、万英村、向化村、向荣村、杨树村、永胜村、育仁村、忠实村) ---- . .完成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确保年月日前完成施肥作业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 .本项目同一投标人不允许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机肥生产、销售等相应资质,具备抛肥实施能力和工作经验。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度至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年度月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提供近一年任意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一年任意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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