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四平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伊通满族自治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吉农建函〔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招标范围:伊通满族自治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
.规模:万亩
.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日历天。
.标段划分:
标段
建设地点
最高投标限价(元)
大孤山镇(山西村、何家村、河南村、杨树村)
大孤山镇(聂家村)
黄岭子镇(黄岭子村)、马安镇(东风村、友联村)、莫里青乡(劳动村)
三道乡(东李村、三道村),小孤山镇(东大有村、西大有村、宏大村、张家岗子村)
西苇镇(长泡子村)
新兴村(前城子村、永胜村、远大村),二道镇(中心村)
伊通镇(利民村、关家村、前范村、前桥村、建国村、小营城子村、星光村、兴隆村、跃进村、长安村)
营城子镇(四间村、营城子村)
河源镇(保南村、板石村、大酱村、地局子村、吉祥村)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
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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