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楚雄卷烟厂展板制作与更新项目(-年度)(二次)经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楚雄卷烟厂展板制作与更新项目(-年度)(二次).项目编号:()./-().招标范围:楚雄卷烟厂展板制作与更新项目(-年度)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在一定期限内,对楚雄卷烟厂范围内需要维修的标识标牌、宣传展板进行维修;对损坏了无法修复的标识标牌、宣传展板进行更换;对新增的标识标牌、宣传展板进行设计和制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服务地点: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贰年(-年度),合同一年一签。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下一年度合同之前,由招标人按红塔集团相关规定对中标人上一年度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合格且项目预算得到批复的情况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取消中标人下一年度合同执行权利。.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生产使用要求及工艺标准。.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信誉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④投标人年月日至今有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开标前,由招标人集体研究决定。招标人将形成书面材料报告评标委员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生效的与投标人有关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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