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站射线行李包裹检查系统放射防护检测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公告(项目编号-) 一、项目名称:唐山站射线行李包裹检查系统放射防护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计划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 天 三、项目服务方的确定:依据《唐山站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唐站〔〕号) 第五十四条、第九款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报经政府进行审批、核准的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除外: (九)除依照国家规定和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之外,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本企业所属分公司相互之间依法在其经营项目和资质许可范围内能够自行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 鉴于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铁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符合上述规定,唐山站将与该公司进行单一来源谈判,确定合同金额。 四、项目内容: 具体检测工作量 车站名称 采样对象 采样地点 检测项目 辅助设施 采样数量 芦台站 查危仪 候车室 射线 唐山南站 查危仪 候车室 射线 客运车间 查危仪 候车室 射线 滦河站 查危仪 候车室 射线 五、相关技术规范 检测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号)、《中国铁路总公司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铁总安监〔〕号)、《北京铁路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京铁社保〔〕号)之规定。 六、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报价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成立 年及以上且合法经营的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注册资金为万元(含本数)以上;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除外;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公司法人无犯罪记录; . 公司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 七、报价人需要提供扫描资料的内容 .服务方需要提供扫描资料的内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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