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号)、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号)规定,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常山县青石镇人民政府年第一期公款存放招标项目二、招标项目编号:-三、招标项目内容常山县青石镇人民政府年第一期公款存放共计万元,本项目确定名中标单位。存期个月。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每家银行有且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银行参与投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常山县辖区内设有分支机构;(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年度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具体银行名单统一由人民银行提供。五、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二)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三)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的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参加招标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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