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年计量器具打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条件 -年计量器具打包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年计量器具打包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项目对计量器具进行采购(详见采购清单),主要包括供货、包装、运输、配送、装卸和保险,并负责安装、调试和验收,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保障等相关服务,交货及验收地点以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为准。.服务期限:个月.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元整(其中:重点物资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元整,非重点物资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能超出对应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资格要求.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或以上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是指采购清单类相关计量仪器的采购项目)的业绩。备注: ()&;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项目时间的认定: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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