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
受西安局集团公司委托,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西安局集团公司年度水泥卡盘、钢筋混凝土支柱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为生产运营成本,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包件号
包件名称
物资编码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使用单位
供货期限
到货地点
技术要求
备注
包件
包件:钢筋混凝土支柱
钢筋混凝土支柱
/.+.
根
西安局集团公司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详见谈判文件
接到订单通知后日内反馈信息,日内将货物发到指定地点
包件
包件:水泥卡盘(西安片区)
水泥卡盘
块
包件
包件:水泥卡盘(宝鸡片区)
水泥卡盘
块
包件
包件:水泥卡盘(安康安片区)
水泥卡盘
块
包件
包件:水泥卡盘(延安片区)
水泥卡盘
块
备注:
.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实际供应数量在协议期内以合同或订单形式组织供应并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本次采购,报价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所投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成交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地域情况做好供应规划,不得因环保治理因素造成断供。由此原因造成断供影响铁路安全生产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包件内中标(成交)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成交)物资纳入区域联合采购目录或配件中心供应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包件中标(成交)结果。
.报价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报价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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