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大道综合改造拆迁安置二期增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赣建洪高新招字【】第号
紫阳大道综合改造拆迁安置二期增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根据洪高新管建审字〔〕号批准建设。所需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紫阳大道综合改造拆迁安置二期增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地址:北侧为紫阳大道、东侧为尤氨公路、西侧为忠义路;
、本项目投资:约万元;
、建设内容:紫阳大道综合改造拆迁安置二期增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共计台;
、招标范围:紫阳大道综合改造拆迁安置二期增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完成所需电梯设备的制造、供应、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交钥匙工程)及售后。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二、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为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月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应满足以下条件()、()和():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亿元人民币(其他币种按公告当日汇率折算);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及以上)许可(或同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许可和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级许可);
()需在江西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分公司,分公司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及以上许可(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级许可)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和(),此外代理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还必须满足本项第条对制造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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