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水环境综合整治暨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赣建抚资招字【】第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溪县水环境综合整治暨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设计招标,已由资溪县人民政府资行审批【】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溪县泰丰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社会资本方投资、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地点:位于资溪县鹤城镇、马头山镇、高阜镇、嵩市镇、高田乡、石峡乡、乌石镇。工程建设费用约亿元,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社会资本方投资、融资。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万元。包括工程设计(含编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等相关设计)、方案评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批准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上设计及预算编制等费用根据最终项目实施工程财评结算价的.%计取。 .设计任务:由设计单位负责项目工程设计(含编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相关设计)等工作,如设计单位无相关资质,按照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依法确定分包单位。 .设计工期日历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资质证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或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拟派主持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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