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应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掺混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宝应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掺混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宝应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掺混肥采购项目实施地点:宝应县境内实施内容:掺混肥 ++≥%:--,公斤/袋,计划采购吨。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预算价:万元最高限价:万元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禁止转包和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与第(.)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的《掺混肥登记证》或具有备案证号;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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