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谈项目名称:株洲厂区垃圾清运项目
二、商谈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商谈业务为株洲车辆段株洲厂区(株洲检修基地)垃圾清运业务外包。年预计垃圾清运数量为桶(/桶),竞商人按照商谈单位要求完成相关垃圾清运工作。本商谈项目的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自然年至,按照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竞商人对商谈业务整体打包承揽,商谈项目最高限价万元(含%增值税)。竞商人竞商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若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一)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员工上岗前,须对员工进行包含法治、治安、消防、人身安全等内容的垃圾清运业务、铁路安全知识及铁路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机动车辆应在指定的作业面及运输通道进行作业。
.在装卸、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应避免二次污染。
.定期清洁垃圾桶外表面,保证垃圾桶外表面清洁。
. 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大件垃圾。
(二)验收标准及方式
.由相关管理部门按《垃圾清运表》对垃圾清运量进行签认。
.中商人须按经双方确定的垃圾清运工作范围、程序及质量标准,在规定时间内按质量标准完成垃圾清运工作。株洲车辆段与中商人交接时发现清运不到位的情况,中商人立即给予返工,一切损失或不良后果由中商人负责,根据合同约定对标考核。
(三)合同中规定的安全、质量条款。
.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我防护工作,自行承担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责任。
.派往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有责任了解场所管理等规定,遵守我方有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等相关管理要求;且中商人确认其在本合同签约前已充分知悉和了解了工作有关环境、健康、安全规定并同意遵守。中商人工作人员进入我方厂区后的安全责任由其中商人承担。
.在装卸、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应避免二次污染,若在此过程中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由中商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竞商人资格要求
.竞商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截止到年月日,竞商人成立并运行满年。
.竞商人应具备垃圾运输相关业务资质。
.竞商人业绩:竞商人近年内完成本项目同类服务项目。
.具备良好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无较大或重大不良行为记录。
.与我方此前没有任何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四、竞商报名及商谈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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