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安县智慧停车综合体(一期)项目总承包 已由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镇安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镇安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含.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建设十层密阵智能停车楼栋;十层智慧停车综合楼栋,至层为停车楼,层为管理用房,并配套建设绿化、亮化、消防系统等设施设备。
. 招标范围: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含.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建设十层密阵智能停车楼栋;十层智慧停车综合楼栋,至层为停车楼,层为管理用房,并配套建设绿化、亮化、消防系统等设施设备,包含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图纸包含所有内容的施工、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部工作。
.项目投资总额: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元);
.计划工期: 日历天。
.项目名称:镇安县智慧停车综合体(一期)项目总承包
.申请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申请人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 资格;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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