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坦途镇四家子村排水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按照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发的采购任务通知单号文件进行实施采购,采购人:镇赉县坦途镇人民政府,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镇赉县坦途镇四家子村排水沟建设项目 .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捌万陆仟肆佰肆拾陆元(小写:.元) .施工地点:镇赉县坦途镇四家子村 .项目资金:财政资金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及内容:建设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申请人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年-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或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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