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远安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电商公共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远采计备[]号
、项目名称:远安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电商公共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远安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根据电商发展趋势及相关要求,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供应体系、加强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上行与传统企业电商转型、打造直播电商集群、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实施期为个月,其中项目建设期为个月、项目运营维护期为个月;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运营,项目建成后应以有利于本县电商发展的最优合作方式,保证项目后续正常运行。(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但不得突破服务期限要求,如完成时间有变化,以上级部门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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