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号)有关规定,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现诚邀你单位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年南沙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服务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举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宣讲培训会。 .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意向的摸查、跟踪。 .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咨询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辅导服务。 .企业现场走访调研。 .举办企业家沙龙。 .区科技企业服务站管理工作。 三、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年月日 四、项目报价 项目报价:不超过万元 五、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配备的人员和支撑能力; (四)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声誉,无违法、违规行为,内部管理规范。 六、评选方式 报价高于上述最高限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服务机构资质、以往工作经验、支撑能力、服务方案以及价格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综合分数高者中标。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综合分数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向上述单位再次邀请报价。 七、资料递交 (一)请于年月日: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无效。 (二)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报名材料样表; .单位资格声明函; .项目报价表; .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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