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自动记录取证系统采购公告受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就该单位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自动记录取证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概况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自动记录取证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淮安市健康西路号五九双创园号楼,老市政府院内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下午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自动记录取证系统采购项目(三)预算金额:.万元(四)最高限价:.万元(五)采购需求: 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自动记录取证系统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六)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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